印刷发行“双随机”抽查①

时间:2021-06-18来源:中宣部印刷发行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部署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2021年印刷复制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2021〕3号)要求,加强印刷发行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阵地建设,营造庆祝建党百年的良好氛围,经中宣部领导同志批准,中宣部印刷发行局近期对全国部分省(区、市)开展印刷发行“双随机”抽查。

2021年6月7日至8日,由中宣部印刷发行局副局长蔡书贵担任组长,印刷发行局印刷复制处张迁平、吕楠,《中国印刷》杂志社李婧组成的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印刷发行企业依规经营情况、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随机抽查了4家印刷企业、4家发行单位,并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通报了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检查印刷企业发现以下问题:1.宁夏XX彩印厂涉嫌没有验证合法印刷手续,违规印制非法出版物《印象XX湾》。2.宁夏XX印厂涉嫌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违规承印多年级《暑假XX》等教辅材料。3.部分印刷企业未建立印刷品保管制度等。检查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发现以下问题:1.审批部门违规向文学作品集《XX文学》、学报《宁夏XXXX学院》、年鉴《吴忠市XX年鉴》、地方志《宁夏X志》等核发准印证。2.《宁夏XX》等内部资料未在封面完整标注《准印证》编号和“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

检查组指出,宁夏印刷发行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强化制度规范、严抓责任落实,效果是明显的。百年大庆临近,要增强底线思维、忧患意识,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以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印刷发行业阵地的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下一步,要依法依规核查问题线索,该提醒的提醒、该处罚的处罚,切实抓好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明确审批标准,细化审批细则,加强对审批部门的督促指导,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加强对辖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规政策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自觉性。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天奎和印刷发行处负责同志参加了反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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