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21来源:中宣部印刷发行局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3·15”

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

印制环保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新出发电〔202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部署,切实履行印刷复制质量监管职责,筑牢质量安全屏障,推动出版印刷业高质量发展,有力保障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开展2022年“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并对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对主题出版产品印制质量进行抽检。主要包括2020年至2022年出版的习近平总书记著作、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读物、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图书报纸期刊及光盘类音像电子出版物。

(二)对印刷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广告宣传品和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进行抽检,对过度包装、奢侈浪费行为进行专项督导规范。主要包括2022年生产的食品、饮料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包装装潢印刷品。

(三)对热点领域出版产品印制质量进行抽检。主要包括2020年至2022年出版的以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主的体育类图书、以外交和国际关系为主的政治法律类图书、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主的医药卫生类图书及光盘类音像电子出版物。

(四)对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进行检查。主要包括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中小学1至9年级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同时兼顾其他品种教材。

二、任务分工

(一)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组织指导,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抽检工作。一是组织有关部门、质检机构、技术专家到出版单位库房、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市场随机抽样,同时开展全过程巡查和质量帮扶,及时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二是组织质检机构进行样品检验。三是指导相关地区对存在印制批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对存在印刷复制单册(片、个)质量问题和误导消费者包装、过度包装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向全国通报总体情况,推广经验做法。

(二)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抽检工作。一是指导做好本地主题出版产品、中小学重点教材的排产印制计划,统筹安排优质产能承担印制任务,并组织相关力量开展全过程巡查,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组织相关力量到本地出版单位库房、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市场随机抽样,对样品进行检验。三是配合做好国家层面抽检工作,落实有关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约谈,总结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行业协会和标准化组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一是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严格执行质量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印制质量,推动企业通过改进材料、技术、工艺、设备等,避免误导消费者包装、过度包装行为。二是标准化组织加快制定完善相关质量标准,研究立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要求的包装装潢印刷标准,并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安排。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安排、靠前组织实施。按照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质量监管、产业发展与质量安全、能力建设与体系建设,细化实化工作任务。要将质量抽检巡查帮扶与行业“双随机”抽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

(二)坚持方向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区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质量安全屏障。引导出版印刷复制单位坚持正确出版导向,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提供坚强的印刷复制质量保障,扭转“以洋为美、以洋为尊”的不良包装倾向,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对印刷复制质量舆情,要快速核实、稳妥处置。

(三)严格工作纪律,落实时限要求。各地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严守廉洁纪律,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抽检标准,确保科学准确;严肃行政处罚和约谈程序,确保依法行政。2022年质检活动时间为3月至10月,各地区要按照本通知有关安排,扎实推动落实,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含行政处罚和约谈情况)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2年3月16日

(联系人:李军、路洲,电话:010—83138425、83138698,传真:010—83138527,邮箱:ysfzc@nppa.gov.cn)


2022年“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和中小学

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2年“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明确巡查工作重点和抽样检测判定标准,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安排

印刷发行局负责质检活动的组织指导,组织协调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关专家,抽调省级出版主管部门有关同志组成若干工作组,对全国不少于8个地区进行巡查(省级出版主管部门异地巡查)。各地在配合做好国家层面巡查和抽检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地质检活动做好组织安排。

二、全过程巡查工作重点

巡查覆盖主题出版产品和中小学重点教材出版印刷复制单位、包装装潢印刷企业,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正确出版导向,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执行质量标准规范,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同时开展技术帮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一)巡查出版单位。主要是对印刷复制质量主体责任的认识是否清晰;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在图文编排、装帧设计等方面是否考虑印刷复制生产工艺和标准要求;是否组织编辑设计和质检人员进行印刷复制质量专题培训;是否设有专职人员对成品进行抽检。

(二)巡查印刷企业。主要是对行业意识形态属性的认识是否清晰;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印前是否查验文件内容,核查设计与印刷工艺的适配性;印中是否采用质量监控系统设备;印后是否采用合适的工艺、材料;是否严格执行生产标准;是否设有专职人员对成品进行抽检;对成品进行现场抽查,出版物印刷企业重点关注跨页接版、开胶散页等问题,包装装潢印刷企业重点关注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广告宣传品和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以及过度包装行为。

(三)巡查光盘复制企业。主要是对行业意识形态属性的认识是否清晰;是否核对原始文件格式、大小、分辨率等要素;是否安装线上质量检测系统,盘面印刷颜色是否准确还原、真实再现;是否对成品机械参数、光电参数进行检测;对成品进行现场抽查,重点关注检测报告中关键参数是否合格。

三、产品抽样要求

(一)抽样范围和数量

1.主题出版产品和热点领域出版产品。国家新闻出版署对全国不少于8个地区的210种主题出版产品和热点领域出版产品的印制质量进行抽样,其中主题出版产品数量不少于120种;各地对本地区主题出版产品和热点领域出版产品的印制质量进行抽样,辖区内出版单位数量低于10家的地区,原则上要做到出版单位库房抽样全覆盖,其他地区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抽样覆盖范围。

2.包装装潢印刷品。国家新闻出版署对全国不少于8个地区的32种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制质量进行抽样;各地对本地区不少于4种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制质量进行抽样。

3.中小学重点教材。国家新闻出版署对全国不少于8个地区的40种中小学重点教材的印制和环保质量进行抽样;各地对本地区承印的25种中小学重点教材的印制和环保质量进行抽样,同时兼顾其他品种中小学教材抽样。

(二)抽样原则和地点

1.抽样原则。主题出版产品、热点领域出版产品、折叠纸盒类包装装潢印刷品、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质量抽样,应优先按照批质量抽样规范抽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中小学重点教材可按照委托抽样方式抽取,其他产品可按照单件质量抽样规范抽取;复制、环保质量和非折叠纸盒类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制质量抽样,应按照单件质量抽样规范抽取。

2.抽样地点。主题出版产品、热点领域出版产品的抽样地点以出版单位库房为主,包括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市场;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抽样地点为印刷企业;中小学重点教材应优先在承印企业进行抽样,其次在发行单位库房进行抽样,须在成品发送至学校之前完成抽检工作。

(三)抽样规范

1.批质量抽样规范。印制批质量抽样数量依据《纸质印刷产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 第2部分:抽样判定规则》(GB/T 34053.2-2017)确定。每个品种的样本抽取及数量参见表1。

2.单件质量抽样规范。印制质量检测样本每个品种3册(份或个);复制质量检测样本每个品种3片;环保质量检测样本每个品种8册,须用铝箔袋进行封装。

四、质量检测要求

(一)出版产品印刷复制质量

1.图书期刊印制质量检测依据《纸质印刷产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 第3部分:图书期刊》(GB/T 34053.3-2017)。

2.报纸印制质量检测依据《纸质印刷产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 第5部分:报纸》(GB/T 34053.5-2017)。

3.光盘类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质量检测依据《只读类出版物光盘CD、DVD常规检测参数》(GB/T 33663-2017)、《可录类出版物光盘CD-R、DVD-R、DVD+R常规检测参数》(GB/T 33662-2017)、《光盘标识面印刷质量要求与检验方法》(CY/T 68-2009)。

(二)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制质量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制质量检测优先依据《纸质印刷产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 第6部分:折叠纸盒》(GB/T 34053.6-2017),若不适用则依据《平版装潢印刷品》(GB/T 7705-2008)、《凸版装潢印刷品》(GB/T 7706-2008)、《凹版装潢印刷品》(GB/T 7707-2008)、《柔性版装潢印刷品 第1部分:纸张类》(GB/T 17497.1-2012)、《柔性版装潢印刷品 第2部分:塑料与金属箔类》(GB/T 17497.2-2012)、《柔性版装潢印刷品 第3部分:瓦楞纸板类》(GB/T 17497.3-2012)等标准。

(三)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

1.印制质量检测依据《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纸质印刷产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 第4部分:中小学教科书》(GB/T 34053.4-2017)。

2.环保质量检测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HJ 2503-2011)。

五、质量判定要求

(一)批量产品质量判定

1.批量产品印制质量判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主题出版产品、热点领域出版产品、折叠纸盒类包装装潢印刷品、中小学重点教材样本依据《纸质印刷产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 第2部分:抽样判定规则》(GB/T 34053.2-2017)进行印制批质量判定,即不合格样本数小于不合格判定数,批质量为合格;否则,批质量为不合格。具体参见表2。

3.中小学重点教材环保质量、非折叠纸盒类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制质量、光盘类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质量暂不进行批质量判定。

(二)单件产品质量判定

1.单册(个)产品印制质量判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受检样本依据相应检测标准中的判定规则或检验规则进行判定。检验标准中无判定规则或检验规则的,受检样本依据标准中的技术要求进行判定。受检样本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技术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品;否则,判定其为合格品。

2.单册产品环保质量判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受检样本环保质量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HJ 2503-2011)条款5.2进行判定。受检样本中16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8种可迁移元素的含量有一项及以上超出限值,判定其为不合格品;否则,判定其为合格品。

3.单片产品复制质量判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受检样本复制质量依据《CD、DVD类出版物光盘复制质量检验评定规范》(GB/T 33664-2017)中的评定规则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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